两家人商量儿女婚事的场合,他竟然就穿的很寒酸的来了。
当时他身上的衣服还是那种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穿的那种藏青色外套和军绿色裤子,脚上穿的是一双老式的黄绿色胶鞋。
尤其他一条腿还是瘸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老婆是我老丈人捡回来的。
我老丈人其实是光棍。
年轻的时候和别人一起干活时出了意外,被压断了腿。
那个时候的医疗水平不高,他的腿虽然骨头都接上了,但是还是瘸了。
从那之后,他只能跟在别人后面干些杂活混点钱勉强度日。
直到八六年的一天,他在村里晒粮的场地旁的草垛里捡到了我老婆。
于是他便把她带回了家当女儿养了起来,让她和自己姓,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李冬冬。
正因为我老婆是我老丈人捡回来的,所以在商量婚事的时候,他开的条件就特别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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