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想,恋爱这种东西,和人相伴一生这种事,或许看似简单,其实却有着难以跨越的障碍。
………如果再深入一点的话。
如果大脑机能不成熟,或者后天因素导致情绪功能不全的话,优所考虑的“爱”,别说实现,就连抱有这种想法都很难。
“………我和你,都很幸运”
“小莲………”
我感慨地说道。
我并不是想让气氛变得沉重,只是优的发言让我思考了很多。
关于“爱”这个至高命题,也可以认为,只有在社会性和理性上得到认可,才能被社会接受,才能被承认其存在。
甚至有人认为,纯粹的爱情接近本能,与社会性不相容。
——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联系是否可以只作为契约,停留在文件上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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