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两个人站到一起时,光从他不起眼的外表上判断,也看得出他和对方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身上灰扑扑的衣服还带着从遗迹里狼狈逃出时带着的灰尘和污渍,差距实在太远了。
即使他只是个社会底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去,如杂草般随处可见的冒险者,也是憧憬着美人青睐的凡人啊!
拉米亚从酒馆其他冒险者那里得知了怪胎二人组的信息,她似乎对那些力量强大,名声显着的冒险者感到很好奇……
可恶!他也想拥有骑士一样强大的力量,神奇的魔法装备,像上等人一样优雅得体的礼仪,学者般渊博的知识,过上贵族老爷们的好日子。
但他只是个出生在乡下的六子,打小除了跑得快也没别的优点,虽然这一点让他今天逃命成功,但他是绝对不会感谢这该死的命运。
乡下什么都没有,小时候甚至吃不饱饭。而锻炼身体获得力量什么的,那是吃饱了还不需要帮家里干活的人才有闲工夫就去做的事。
他立志成为冒险者,拿着草叉从家里偷跑出来后,偶然流浪到哈姆雷特镇,被一支三流的冒险者队伍吸收进去替换死掉的队友,跟着冒险者老大混之后才有点自己的时间锻炼,但几个月的功夫能锻炼出什么成果,除了干农活积累出的几把子力气,只能说他现在勉强才有点冒险者的样子了。
当拉米亚想找到怪胎二人组的房子时,他顿时意识到了这是个不容错过的机会。
无论怎样,他今天都一定要上了这个女人!
“既然如此……那拉米亚小姐,就让我带你去吧。”
决心已定的他将木杯重重的砸到了吧台上,在一旁众人或惊讶、或玩味的视线中,朝着美丽的拉米亚小姐露出势在必得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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