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先死的话,倒是希望她能把我的器官捐了)
陈阿姨联系好了车,先带我们去店里取婚纱。
之前我和她已经去试穿过了,并选好了各自的款式。
但我们做了一个约定:不告诉对方自己的妆容,而是等到去签字那天再给彼此一个惊喜。
肯定要选轻婚纱。
去公证处还要走一段距离,拖着长长的裙摆太不方便了。
终于换好了,我试着走了几步,熟悉一下穿高跟鞋的感觉。
8厘米,我从来没穿过这么高的——不对,我从来都不怎么穿高跟鞋。
不得不说,我真是佩服她,她只要不开车就肯定不会穿平底,高跟鞋对她来说简直和器官一样,完全不会束缚她的活动。
而我现在如同被戴上了刑具,几乎失去了正常走路的能力。
就是为了这支漂亮的细鞋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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